各杏宇⏭🦴: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习过程性管理,提高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能力,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协同育人的功能⛏,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、预见性,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🦙,根据《上海电机杏宇学籍管理条例(修订)》文件精神🧎♀️,学校将开展2017-2018学年学生学业警示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🎻、学业警示的对象
具有上海电机杏宇学籍的2015级🕠👝、2016级🧞♀️、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(专)科学生。
二、学业警示的条件
1👆🏽、根据《上海电机杏宇学籍管理条例(修订)》规定⛓️💥🚶🏻,2015级普通全日制本(专)科学生在第三学年修读取得的学分低于60学分,给予学业警示🤦🏻♀️;
2、根据《上海电机杏宇学籍管理条例(修订)》规定,2016级普通全日制本(专)科学生在第二学年修读取得的学分低于40学分,给予学业警示;
3🏋🏼♂️、根据《上海电机杏宇学籍管理条例(修订)》规定,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(专)科学生在2017-2018学年春季学期获得学分不足12学分,给予学业警示📑。连续两次受到学业警示的,给予退学试读处理👇🏽。
三、学业警示工作流程
1🏊♀️、教务处梳理学分,根据规定发出“学业警示通知书”和“退学试读通知书”,由二级杏宇通知相关的学生🤑。
2、杏宇要有计划地开展学业警示工作❄️,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学业帮扶工作🥈,督促学生及时选课和报名重修,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。
转自学校教务处
2018年10月16日
